匿名
经法院审理认为,湖南常德某信息公司制定的上班打卡制度程序繁琐、要求严苛、次数多,且该项制度刚刚制定不到一个月,未组织员工对该项复杂繁琐的上班打卡制度进行教学培训,存在打卡不规范属于正常现象,判决某信息公司向雷某支付赔偿金2万余元。
说实话,这种打卡制度的公司还有人也是奇葩,一小时一次谁受得了?
当一个公司开始严抓考勤的时候,大概率公司已经在走下坡路,是老板的都懂。
没时间干活了,光想着打卡了。再严格点就一分钟打一次。
法院处理的很公平,就应该这样。
是不是公司故意要赶人走才想的这个损招?一天光排队打卡了
一小时一签到,员工脑子里总想着得签到,都没法全身心投入工作了,这公司不垮天理不容。
纯粹是吃饱撑的,其它员工赶紧离开这种企业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