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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人民网微博消息:据相关办法,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,到定向范围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,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、缴纳违约金,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。
对于这样的学生请记入征信,影响后续的考公考研等通道。
浪费了指标,想去的人去不了。以后这种没诚信反悔的人,光赔钱不行,应该给与惩罚,他们占用了真正想去的人的机会。
还要取消毕业证,学位证,取消教师从业资格,纳入征信记录,缴纳加倍违约金。
地方教师待遇不提高,根本没有优质教师愿意回去啊
应该纳入征信,因为他们占用很多人都想要的名额,资源浪费。
建议收回毕业证书,注销学籍,补齐学期没所有费用,退还所有补贴,如执行不到位,纳入征信黑名单,禁止考公考编考研。
是该通报批评,关键原本可以享受公费的人因为他们占去名额失去机会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