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热点问题发现等你来答
我要提问

民事诉讼法的财产保全有哪些规定?

提问时间:2024-03-13 11:10 | 栏目 分享 举报已浏览【189】次
匿名网友 2024-03-13 11:22 精选回答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,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,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、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;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,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,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,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,裁定驳回申请。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,对情况紧急的,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;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,应当立即开始执行。

站长郑重提示:以上回答来自互联网网友,仅其代表个人观点,请谨慎参阅。

这个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都要签字吗?

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不要都签字的,如果法定代表人签字了,代理人不用签了;如果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...
617 阅读 15 点赞
最新问答
1法律工作者证从武汉如何转到咸宁市? 71 阅读 · 17 点赞
2几个人在交通事故中同时死亡才被认定为: 公共安全罪 ? 142 阅读 · 14 点赞
3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? 143 阅读 · 14 点赞
4上级行政机关越级作出不同认定怎么办? 127 阅读 · 9 点赞
5法拍房有债权问题怎么办? 54 阅读 · 12 点赞
6可以在法庭上以最高院的判例做抗辩吗 98 阅读 · 13 点赞